我常常感慨当代社会思想“进步”太明显了,凡事都喜欢单刀直入,毫不含蓄,痛快固然痛快,却也把古典情怀之美破坏殆尽。不要说是古典作品了,即使现代名家的经典之作,于我们也渐渐隔膜。比如有人批评杨绛《洗澡》的男女主人公虚伪。大约在他们眼里,这本书主题也和时下婚外恋影视片“一声叹息”之类差不多。所以最好是爱了就上床,下床就离婚,打破一个旧世界,建设一个新世界,才算勇敢,来那么多扭扭捏捏做什么?又比如有人说《金瓶梅》才是深刻的作品,《红楼梦》只算言情读物,因为后者伤春悲秋太小市民了。甚或至于说《鹿鼎记》比红楼梦还伟大。种种奇谈,不一而足。我只能说,社会的审美情趣,整个变了。除了商业社会使我们赤裸裸的崇尚功利,还有一个原因,是文化层的断裂,传统的失落,使暴民和小市民文学大行其道,贵族精神已然成为一种遥远的不可复见的东西。

请不要误解“贵族精神”一词。不是身为贵族就具有贵族精神了,或者有钱有闲者才配有贵族精神。比如《浮生六记》和《影梅庵忆语》,前者是市民阶层的生活写照,后者是贵族阶层的生活写照,可是二者流露出来的精神气质,我以为前者是贵族的,后者才是市民的——或者说,小资的。
在红楼梦的评论中,有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就是对宝钗和黛玉的褒贬。我多次提到,红楼梦问世之后,百余年间,虽然有很多人说着黛玉的不好,但是绝大多数的读者,都是钟爱黛玉的,包括那些指出她的缺点的人。到今天,情况倒了过来,越来越多人表示,不喜欢黛玉这个“麻烦”的女孩子。选择爱人,他们宁可要袭人。就好像金庸武侠小说的女主人公,最受欢迎的是双儿和小昭——只懂得欣赏女奴的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是精神上的贵族的。
我不得不又费力解释一下“女奴”这个词,它不只是用来形容身份的。比如,同样是小姐,探春的气质是贵族的,迎春的气质是女奴的;同样是丫环,紫鹃的气质是贵族的,袭人的气质是女奴的。我以为紫鹃的贵族气质,毫不逊色于黛玉。
在我们把宝钗和黛玉来做比较的时候,请先记住一个大的前提。红楼梦的主旨,是怀金悼玉。它所描绘的,是青春与美的毁灭,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每一个年轻女孩子,都是它悲悼的对象,无论她们存在什么样的缺陷,也不会抹掉她们的美丽。她们都是“水做的骨肉”,和“泥做的骨肉”“浊臭逼人”的成人的、男性的世界对立的。很多红楼梦中的人物,都不能用非黑即白的阶级斗争眼光来看待。
所以不要把宝钗简单视为一个入侵者,木石前盟的破坏者。雪芹在第一回就开宗明义,把本书和那些“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的“风月笔墨”区别开来,五十四回又借贾母之口,批判了一回“陈腐旧套”。要知道,如果宝钗只是个拨乱其间的跳梁小丑,又何以显示宝黛爱情的可贵呢?
宝钗美吗?美。和贾家四代不成器的男人的敬、赦、政、珍、琏、蓉等比起来,和她的亲哥哥薛蟠比起来,她是那样高贵出尘。即使在一群出色的女孩子之间,她也是佼佼者。作者欣赏同情她吗?是的。宝钗和黛玉一样,是那些美丽、聪慧而不幸女孩子的代表,作者对她命运无限的悲悯。即使是伊甸园里的蛇——袭人,作者心虽严冷,笔却温厚,不曾把她写成一个小丑来糟蹋她,何况是宝钗。
红楼梦的笔墨是精细到“狡猾”的,作者往往不动声色,慢慢写去,把自己真实的见解隐藏起来,甚至是倒过来表述,如果读者不是真的热爱这本书,往往会被一些表面的语句迷惑。比如二十八回“羞笼红麝串”写道:“宝玉在旁看着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他身上。’我不知道别人读这一段感觉如何,我初读几遍时,简直恨得咬牙切齿,觉得太侮辱黛玉了,宝钗摸不得,黛玉却摸得?黛玉在我们心目中是神仙姐姐,纯然“灵”的,怎么能和肉欲联在一起?等到多读了几次,才渐渐明白,宝玉很自然的认为,黛玉就是自己将来的妻子。而对宝钗从来就没有这想法;他对她丰美的艳羡,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再回过去看“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单纯明净得叫人伤感。才感悟到宝玉对黛玉,是一种悠远的感情,既是孩子式的、淘气的,也是知己的、深沉的。无论爱什么,喜欢什么,他都很坦荡。他的泛爱和专一并无矛盾。
雪芹写起黛玉和宝钗,总是“双峰并立,二水分流”,故意要骗人上当,又怕人上当。他的愿望是达到了,早先的读者上当的并不多,即使有同情弱者的缘故,更多是欣赏黛玉性情。然而雪芹无法想象,后来的读者会用种种功利的眼光,来看待他最爱的黛玉,他心目中的百花之神。他的“骗术”成功了,地下有知,他将十分沮丧。
关于黛玉“小心眼”“尖刻”,总是被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到。批驳的人很多了,但是骂她的人继续骂。我觉得没有必要重新来批驳一遍。我只想澄清另外一个误解,就是黛玉“不会做人”,失去了长辈的爱怜,葬送了自己一生幸福。这又是典型的现代思维,喜欢什么就一定要主动出击,否则就是失败和无能。我想说的是,其实黛玉也可以很世故,宝钗会的那套,她都会。只要她愿意,即使她不能做得比宝钗更好,也不会比宝钗差太远。
我们今天对“礼”的理解是“礼仪”“礼貌”,其实在古代社会中,“礼”的范围和作用,远超于此。它是和“刑”一样,是国家法律的一部分,是贵族阶层所必须遵守行为准则。“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因为“礼”是贵族阶级的专利,平民阶层是不配承受“礼”的,对付他们的是“刑”。
对抗“礼”的性质是非常严重的,等同于今天对抗法律。当然,统治阶级不可能人人守“礼”,就好像我们今天号称法制社会,总有特权者能凌驾法律之上。但是“礼”的确是具有约束力的,“礼”的真正破坏者往往躲藏在暗处,而公然挑战“礼”的,一定会遭到本阶层一致的惩罚。圣人眼中,“礼崩乐坏”十分可怕,那表示整个社会失去了伦常秩序、是非标准,是大崩溃的前兆。
“礼”本来是一种用来约束个人的行为、调剂本阶层矛盾的东西。时间越长,它那些虚伪的、不近人情的部分就越发的显示出来。可悲的是,明明是对抗人性、压抑感情的东西,后代的儒家偏偏要把它宣扬为亘古存在的、与生具备的天性。“礼”往往与“心”相违背,却要指“礼”就是“心”,“心”就是“礼”。也就是说,单单礼数无缺是不够的,还得心悦诚服的去执行“礼”,带着强烈的感情去执行“礼”。
比如,孝,其实是一种后天培养出来的行为准则,但是当晋代统治者号称“以孝治天下”时,不孝可以轻而易举成为杀人的罪名。嵇康被杀的表面理由就是他是“不孝”者的同党。那时代的人,谈话中别人不小心提起家讳(父、祖父名字),就要伏地大哭,哭得越哀痛越好,否则就被视为“不孝”。所以去做客时要很小心,事先打听好对方家讳,免得主人和客人都尴尬。血亲还可说,女子对公婆的“孝”要求更离谱。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里面甚至写到一个“不孝”的少妇被罚到地狱受苦,因为她虽然忍受婆婆的虐待,枕席间却对丈夫诉苦哭泣。再比如,男性公然声称“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非但女子当以青春和生命来殉“所天”,还要数十年心如古井,一丝波澜不起,才是最高境界。如果只为家境好、有子女而不改嫁,只能算一般般。这是怎样一种虚伪而残忍的“礼”呢?

宁国府书房里面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宝玉一见,就大喊“快出去,快出去!”,他对“人情世故”的厌恶,可见一斑。可悲的是,这恰恰是他生存在这个阶层必需的技能。于是,他成了“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
三十七回,借秋纹之口说出——
我们宝二爷说声孝心一动,也孝敬到二十分。因那日见园里桂花,折了两枝,原是自己要插瓶的,忽然想起来说,这是自己园里的才开的新鲜花,不敢自己先顽,巴巴的把那一对瓶拿下来,亲自灌水插好了,叫个人拿着,亲自送一瓶进老太太,又进一瓶与太太。谁知他孝心一动,连跟的人都得了福了。可巧那日是我拿去的。老太太见了这样,喜的无可无不可,见人就说:‘到底是宝玉孝顺我,连一枝花儿也想的到。别人还只抱怨我疼他。’你们知道,老太太素日不大同我说话的,有些不入他老人家的眼的。那日竟叫人拿几百钱给我,说我可怜见的,生的单柔。这可是再想不到的福气。几百钱是小事,难得这个脸面。及至到了太太那里,太太正和二奶奶、赵姨奶奶、周姨奶奶好些人翻箱子,找太太当日年轻的颜色衣裳,不知给那一个。一见了,连衣裳也不找了,且看花儿。又有二奶奶在旁边凑趣儿,夸宝玉又是怎么孝敬,又是怎样知好歹,有的没的说了两车话。当着众人,太太自为又增了光,堵了众人的嘴。太太越发喜欢了。
宝玉“孝心一动”,竟然在家里引起如此轰动,几枝花儿,能让老太太“喜得无可无不可”,让太太“增了光,堵了众人的嘴”,这恰恰证明了宝玉平时没在讨好长辈上下功夫。他做的一切出于“心”而不是出于“礼”。可是这种“心血来潮”,并不是封建大家庭真正需要的,他们需要的是长期、规范地执行“礼”。
五十七回,甄家女人来贾府,见到宝玉——
四人笑道:“如今看来,模样是一样。据老太太说,淘气也一样。我们看来,这位哥儿性情却比我们的好些。”贾母忙问:“怎见得?”四人笑道:“方才我们拉哥儿的手说话便知。我们那一个只说我们糊涂,慢说拉手,他的东西我们略动一动也不依。所使唤的人都是女孩子们。”四人未说完,李纨姊妹等禁不住都失声笑出来。贾母也笑道:“我们这会子也打发人去见了你们宝玉,若拉他的手,他也自然勉强忍耐一时。可知你我这样人家的孩子们,凭他们有什么刁钻古怪的毛病儿,见了外人,必是要还出正经礼数来的。若他不还正经礼数,也断不容他刁钻去了。就是大人溺爱的,是他一则生的得人意,二则见人礼数竟比大人行出来的不错,使人见了可爱可怜,背地里所以才纵他一点子。若一味他只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
慈爱的老太太,对她最钟爱的孙儿,竟说出失礼“也是该打死”,虽然有点场面话成分,却是真实的想法:其余小节出错也罢,“礼”的大是大非问题不容含糊。这也是她试图再次向周围的人解释她对宝玉“不合理”的溺爱——宝玉固然淘气,并不曾真的破坏游戏规则。
第三十三回,贾政为什么毫无父子之情,把宝玉往死里打?因为他惊觉这个“逆子”是“礼”的挑衅者,将来可能会给整个家族带来极大祸患。相比之下,贾琏等人馋嘴猫儿偷腥,反而不算什么。
宝钗做人的高妙之处在那里?不仅在于她不折不扣的执行了“礼”,而且在于她让“礼”显得温情脉脉。凤姐会做人吗?会。她随时能把老祖宗逗的哈哈大笑,处在尴尬的境地时也能游刃有余,这是很高超的本领。可是她的手腕还是被人看出来,还是到处树敌,所以并非最高境界。最高境界是宝钗。她笼络人能使对方毫无察觉,如坐春风,只有感激和敬佩的份。你甚至不能指责她虚伪,因为她做人的技术甚至已经融入生命本能,连她自己都分不清楚了。大道无形大音稀声,这是宝钗最厉害的地方,也是她最使我们打寒战的地方——她还像个十余岁的女孩子吗?
那么黛玉呢?我们不要忘记,“礼”这种东西,对贵族之家的孩子来说,是自幼训练有素的,女孩子尤其严格,黛玉也不例外。
第三回,黛玉进贾府,随邢夫人去见贾赦。贾赦忙着寻欢作乐,不愿意见她,叫人出来说了番冠冕堂皇的话,试看黛玉的反应——
黛玉忙站起来,一一听了。再坐一刻,便告辞。邢夫人苦留吃过晚饭去,黛玉笑回道:“舅母爱惜赐饭,原不应辞,只是还要过去拜见二舅舅,恐领了赐去不恭,异日再领,未为不可。望舅母容谅。”
她的表现十分得体,说话宛转,很有技巧。
黛玉是七窍玲珑的。也是这一回,贾母问黛玉读了什么书,黛玉道:“只刚念了《四书》。”黛玉又问姊妹们读何书。贾母道:“读的是什么书,不过是认得两个字,不是睁眼的瞎子罢了!”
从贾母的话里面,黛玉立即醒悟到贾母对女孩子读书的态度(我们从后文可以知道,探春等都饱读诗书,不是什么“认得两个字”)。所以当宝玉问她“妹妹可曾读书”时,黛玉就调整了自己的答案:“不曾读,只上了一年学,些须认得几个字。”
这是黛玉初进贾府的情形,这一年她才不到七岁(贾雨村教她读书,她五岁,一年后,贾敏病逝,黛玉进京),已经如此伶俐。只是,她这样做的动机,倒不是为了讨好大人,而是她异常自尊敏感,怕别人说她缺乏教养的缘故。“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
等黛玉再次出场,读者惊奇的发现,她的小心不见了,她开始长刺了,开始得罪人了。王蒙说,大约是爱情鼓励了她。这有道理。还有一个原因大约是,她对寄人篱下非常自怜,反而不肯小心翼翼的争取最好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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