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儒家,好像是哪个孔老夫子吧,说过一句名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说是君子和小人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行事为人,必先置“公义”于首。后者则恰恰相反,利益熏心,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1975年,我在闽北的一个农村修炼。有一回公社召集咱们这班城里来的知青政治洗脑。前后凡3天。有两件东西我至今记忆犹新:一是豆腐炖猪肉。二是公社书记的政治报告。书记说:美帝国主义腐朽和没落,人人尔虞我诈,金钱至上。譬如父母要儿子做洗碗,扫地,倒垃圾,都必须付钱才行,更不用说资本家,会如何无情地榨取工人们的“剩余价值”了。可见,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何等的优越。
到了美国之后才发现:当年书记这话,真信史也,非杜撰。金钱,的确是美国的父母奖励孩子做家务事的最常见的方式,这个,连我都不能免俗。譬如,我的儿子若在学校里得到品德或体育方面的奖状,我就得给他储蓄一笔200-300美刀不等的“奖学金”。而且,他做其他的家务事,象洗个碗,捡个狗屎什么的,若不奖励个3-5美刀,他还真的没有什么积极性。其他很多华人家庭,也是如此。你在中国,可以揪着孩子的耳朵要他替你做事,可在美国,谁敢揪孩子的耳朵呢?
批评美国社会“金钱至上”,不是全然的抹黑。譬如我住旅馆,如果服务生将行李送到我的房间,2美刀小费通常是少不了的。要退房的时候,放几美元在桌子上给那个打扫房间的“老墨”, 也是常规 。其他的,诸如出门“打的”,进餐馆吃饭,到理发店剃个头,大抵10-15啪的小费总是不能免的。当然你偶尔可以不给,但如果你经常这样“打铁”的话,下一回人家就有权利拒绝向你提供任何的服务了。美国餐馆里经常可以看到一条标语:“We Reserve the right to refuse service to anybody” (我们有权拒绝向任何人提供服务),大概也包括了这种的情形。
我来美国以后好几年才明白:原来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有一种被大多数的社会成员所一致接受的“等价消费交换物”。在中国,这个“等价消费交换物”是权力,一个人可以得到的报偿,是跟他所能“消费”的权力大小成正比的。但是在美国,权力没有这个地位。譬如说:照理:我对儿子是享有绝对的父权的,这在中国叫“父要儿亡,儿不亡不孝”。但是南柑北枳么,你到美国后立刻就发现:你可以拿出五块光洋,收买你儿子给你洗个碗碟什么的,但,如果你亮出“父权”的威风,非要威胁他替你洗碗,扫地呢?可能人家连鸟都不鸟你 - 你敢拿他怎么办?你又能拿他怎么办?
但我这里说的,都是泛泛之谈耳。
我曾经有过一个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是个白人。一度我们曾经非常亲密密切地合作过。但后来却分道扬镳了。这家伙外表彬彬有礼,实际上却是个非常抠门的小气鬼,锱铢必究。我们分手的时候,他的赖皮,简直可以用惊天地,泣鬼神来形容。硬是将我出钱买的一台价值8千多美刀的Server,搬到自己的家里去了。不过即便如此,我还是对他怀有三分的尊敬。原因无他:因为这家伙非常守法,那是一种渗入到骨髓里的,根深蒂固的尊重法律和秩序的习惯。我们刚刚设立自己网站的时候,我按照一般中国人的恶习,准备到我的朋友那里,安装一个盗版的微软视窗NT系统。可这鬼佬就是死活不让喔 ―― 非要逼我忍痛拿出800多美刀,规规矩矩地安装一个正版的软件不可。你说可恶不可恶?
这是一个例子,说人家鬼佬,一旦看到有法律的红杠杠的时候,立马就在金钱问题上显出很高的智慧来了。虽说我看不起他的小气抠门,贪小便宜,可怎么也不得不佩服人家:到底在“大是大非”的地方,还真显出超级智慧来了。 怪不得什么微软,英特尔之类的大公司,都一股脑地出生在美国了。感情,它们不生在美国,好像都没有天理了。
激动的事情还有另一回, 比这更早。 大约是我刚到美国不久的时候。有一回我去一家超级市场“血拼”, 临走时居然将自己的钱包给搁在购物车里了。回到家时,我发觉完了。钱包丢了, 损失了200多美刀巨款,这还不算,里面还包括我所有的证件呢。 我当时心里真的是凉透了,以为这叫“肉包子打狗”,再也没机会找回了。谁知道,所有我的同学都劝我回头到超市里再找找 - 他们说: 奇迹还会发生呢, 为什么你不回去试一试?结果你猜怎么着? 还真的让他们给说对了。柜台服务部的小姐告诉我说:的确有一个先生在购物车上检到一个钱包,并且把它交到“失物招领”处了。 她当着我的面,拿出那个钱包,打开,核对我的个人资料。在确定这就的确是我的“财物”之后,当场就将它还给了我。而里面的证件和钞票,竟然一样都不少。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个鬼佬“活雷锋”,连个名字,电话都没留下,好像压根儿就没准备要接受我的表扬似的。 你说人家的这个道德,已经到了什么一个境界?
当然,这事情是发生在美国的纽约的郊区。如果是在纽约的中心,我可能没那么好运。
美国的骗子也不少。你并不是每回都能遇到好人。譬如说,有一回我在纽约城中心逛街,一个黑小子“咣当”一声,就在我的身边砸掉一个酒瓶子,甚至快到我都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呢,人家就已经开口向我要钱了。这家伙就告诉我说: Man,你打破了我刚刚花50美刀买来的一瓶高级白兰地啊,你得赔偿我的损失,不多,你只要赔我20美刀就够了。。。这是一个故事,我的朋友后来告诉我说:这些人就是纽约赫赫有名的“摔瓶党”嘛,都是些黑人小混混,看你模样像个初次进城的亚洲阿三,就专门找你下手。你不给钱,说不定还得白挨一枪子。
另一回,好多年以后,是在赌城拉斯维加斯。在一个回洛衫机加油站里,我遇到一个非常体面,有风度,绅士翩翩,50多岁左右的白人,告诉我说他住在洛衫机的橙县。不幸却在赌城输得精光, 连吃饭加油的钱都没有了。他说他希望能得到我的帮助。我问他我能帮助他什么?他说希望将自己戴的那支瑞士欧米伽手表,连同配套的项链和手链一起卖给我。。。只要200美元,用来吃饭,加油即可。 这本来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金光党的骗术小儿科,连傻瓜都能戳穿的小把戏。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是鬼迷心窍,头脑发昏,居然还真的“慷慨解囊”,和这老乌龟做了这么一笔后来被我所有朋友都笑掉大牙的“慈善事业”。 (这大概是我到美国后, 做的第一单最愚蠢的买卖)
但是,我必须承认,在大多数的时候,只要涉及到“金钱”的问题,好像吃亏的,都不是咱们亚洲人。尤其是咱们华人,基本上,谈到做买卖,亚洲人天生就是好手,个个贼精。
1990年的母亲节,我独自在康州的一个小镇上摆摊。我卖康乃馨和玫瑰,外加一种叫“满天星”的小白花。 说起来,美国有几大节日是卖鲜花最好的日子。母亲节和情人节,就是其中的两个,都是我们不可错过的赚钱的大好日子。 生意, 也确实是好,简直可以用“火爆”来形容。从早到晚,我的摊位上人流就基本没断过。客人大把小把地买花,却很少有人讨价还价。我的嘴唇都几乎要笑到裂开了。有一种花束,12朵红玫瑰外加满天星,叫价20美元,卖的特别红火。到了晚上9点多钟的时候,我已经赚了800多美元了,桶里的货也清得差不多了。
这时候过来了一个20多岁的姑娘,说要买我的花束。
我告诉她那要20美元。她就犹豫了起来。过了好一阵子,她结结巴巴地告诉我说:她没钱。我就感到好笑:你没钱,买什么花啊。这姑娘还不罢休,对我述说她是如何如何想念她的妈妈了。 她说自己出门在外,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她妈妈了, 今天是母亲节回家,无论如何要送妈妈一束鲜花的。我说,要不,你就拿一个单枝的玫瑰吧,那12枝一捆的玫瑰,成本太高哇,我不能给你免费嘛。她将那个单枝的玫瑰拿在手中,叹了口气,几乎是带着哀求的口吻对我说:我要给我的妈妈送一个好点的礼物,今天是母亲节,我一定要送个大花束给她。
就在我十分为难的时候,女孩子突然从自己的脖子上解下一条项链来,递给我,说:我求求你行不行?我的这支项链是花180美元买的,我把它送你,换一打玫瑰,还不行吗?我求求你了,我的这个项链是真的。
这下轮到我大吃一惊了。当时天色已暗,我无法看清她手中的那条项链究竟是什么货色。但我心里非常犹豫不定,因为从小到大, 哥们我还从未见过什么金项链哇。甭说在夜里,既便是大白天,我也弄不清金项链和铜项链长相有什么区别?天晓得是真是假?
然而,这个女孩子对她妈妈的这种感情,的确大大地感动了我。我一盘算:这项链既便是假的,我就当又搞回慈善,成全人家的孝心。 可如果这个项链是真货呢?我不就大发了?
所以我就假惺惺地告诉她说:这样吧,我今天就跟你做这个生意了。请你将你的姓名和电话都给我。我改天和你联系,到时候如果你手头有现金,就寄给我20美元,我把这条项链寄还给你,如何? 这姑娘立刻就点头, 表示她很愿意做这笔生意。将她的名字和电话写在我的小本子里。然后抱着那捆玫瑰,匆匆忙忙地跑回到车里,一溜烟就消失在夜色当中了。
当然,我同样也没有忘记告诉她我的名字和地址,还有电话,我想她一定会和我联系的。如果这真的是一条金项链,用它来换12朵玫瑰,在我这个中国人的头脑中,这亏本生意,无论如何也未免也作得太大了吧,不可思议的。
我将这条项链带回家里,第二天就拿出来请人鉴定,有懂行的同学告诉我说:这是一条18K的项链,作工非常精细,背面还刻有工匠的名字呢?价格吗,不太好说,从170-200美元不等。我这时候才喜出望外地明白过来了:呵呵,不是人家沾了我的便宜嘛,反而是我叫人家吃亏了。
但我还是如约给她挂了一个电话,是在第3天的时候。没料到接电话的,却是个男人,我问他说:这是某某人的家吗?他说是,那是他的女儿,你找她有什么事情吗?我结结巴巴地说话。虽然我的英语很烂,但我试图向他解释说:他的女儿有一条项链在我这里,她买了我的一束玫瑰呢,她如果能寄一张20美元的支票给我的话,我就可以将这条金项链寄还回去。
我不知道老头听明白了我的意思没有。但电话那头他开始对我大发雷霆起来,说了很多话是我听不懂的。只有几个英语单句我能明白,譬如“Get away from her”(离她远点) “She is on drug”.(她正在吸毒)等等。我隐隐约约有点明白了:可能他的这个女儿跟一些吸毒的坏蛋搞在一起了,无法脱身。老爸,这时候正为他的宝贝女儿忧心呢。 误认为我就是那些帮派分子中的一个。所以要我滚远点,不许靠近她呢。他哪还顾得上什么金项链不金项链?
我仿佛在电话的另一端,看到一个极端愤怒的父亲,额头上青筋爆跳,手里可能还攥着一把来复枪,左轮枪什么的。他爱自己的女儿胜过一切,谁要是敢在这个时候靠近她,天门盖都有可能给打飞了。于是我赶忙搁了电话,安慰自己说:我已经给这个美国姑娘留了电话,大概她一两天之内,就会主动和我联系,讨会她的抵押品吧。
结果她始终没有来。10天,20天过去,好几个月都过去了,她始终没有出现。当然我也没敢上门去找她。时间一久,这件事情就渐渐给淡忘掉了。连她的电话都不知所终。这条金项链, 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我有史以来拥有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奢侈品”了。我老婆来美国的时候, 我借花献佛,将它当礼物给送了出去。我太太很识货,她说那的确是一个18K金项链,作工又细,值不少钱哇。
这个姑娘算是让我开了眼界了。 原来美国人,在金钱和亲情之间,可以有你无法想象的,惊人的超脱与豁达嘛。 17年过去了,我估计当年的这位20来岁的小姑娘,此刻十有八九,也已经为人妻人母了。当年, 她手捧我卖给她的那一束玫瑰,推门回到家中,回到阔别已久的妈妈那里的时候,那是一个什么样的难忘的母亲节之夜啊。我相信她也应该不会忘记:哪个夜晚,妈妈抱着她,大概是又哭,又笑,又吻吧。
我只是时常很遗憾地想到: 在我往后的一生中,这样钱财,感情双丰收的买卖,大概是再也不会遇到第二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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