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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膊英雄李天狗的无效主义战斗——《天狗》断想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


    从任何意义上来讲,李天狗都够得上一位不折不扣的英雄。他是从战火中走来的英模。他扛着一杆公园1943年的汉阳造,威风凛凛从“城里”进驻了山林。他拖着一条残腿,和相依为命的妻儿一道,与一座阴暗的村庄以及村庄里从“干部”到群众所有的人抗衡。即使被群殴至奄奄一息,他也能够翻山越岭回到守护的山林,游刃有余地在八秒钟之内击毙孔氏三兄弟。到了片尾,参军的儿子唤他一声“一班长”,病床上的植物人李天狗不出所料地淌下“感动苍生”的英雄泪。


     忽略影片的当下语境不计,银幕上的李天狗,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大家耳熟能详的若干英雄形象。为了“正义”和“信仰”,苦和累、血和汗算什么,奉献和牺牲则一定是少不了的。可是,把李天狗比作董存瑞、张志坚、狼牙山五壮士或江姐,也不是完全符合实情。老电影里的老英雄们持着“为解放”、“为人民”的乐观信仰,是不惮于用一己肉身的代价来换得“翻身农奴把歌唱”、“神州儿女尽开颜”的。通俗一点说:他们身后站着万万千“不愿做奴隶”的骨肉同胞,他们是“血肉长城”中的一块砖或一抔土——正所谓“一个××倒下去,千千万万个××站起来”、“杀了×××,还有后来人”云云。再通俗一点说:英雄之所以从不畏惧肉搏,是因为有再明确不过的信念,是因为有强大的后盾和后援。哪怕天翻地覆“慨而慷”了,也有众多同行的殉道者,多少不会觉得寂寞;更何况,历史的眼睛偶尔也是雪亮的,保不准还有可能造一个百世的芳名。如是这般,也就有了赤身肉搏、赴汤蹈火的动力。那么,咱们的护林英雄李天狗呢?


    李天狗用他的倔强和肩上的一条老枪,和一个“穷凶极恶”的村庄展开了殊死较量。较量双方的力量对比是如此悬殊,以至于一开始就注定了输赢结局。这是一场无望的战争。在这个“恶人村”,除了那个在水盆下留下“好人保重”纸条的匿名者,李天狗没有任何人可以依托和信赖。同样出身行伍的孔清河,扣压天狗的举报信不说,为了还债,还哆哆嗦嗦朝天狗举起了铁锨。李天狗赤手空拳,他的敌人不是鬼子兵和白匪,而是黑压压的老百姓。所以,他只能去买三块四一瓶的可乐,只能流着泪去掘井。明明被欺诈和迫害,却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看到此处,不得不佩服编剧的好身手。这场完全不对等的较量,即使没有硝烟,其惨烈的景象也不会逊色于上甘岭——你能够想象不能回击的战争吗?再试想一下,如果后来不是自寻死路的孔家恶少先朝这位战斗英雄开枪,李天狗有理由让愤怒的子弹脱膛而出吗?


    另外一个问题是:是什么让李天狗成为了一个村子的公敌?我以为,这当是全片的“戏眼”。导演和编剧,当然不仅仅满足于讲述一个新时代的白毛女传奇,把冲突双方描绘成黑白善恶分明的黄世仁和杨白劳;显然,他们藏匿着更深的批判现实和解剖人性的意图——我坚信这一点。记得电影里有这样的原话,整个村子都是靠吃这片林子过活,李天狗的到来是断了他们的粮,要了他们的命。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提示。如果这个前提成立,那么李天狗的守护行为便陷入了两难的悖论——守或不守,都是问题——电影因此也有了真正的思辩意味。遗憾的是:在编导手中,这个关键的前提一掠而过,没有得到任何细节的支撑。以至于观众看完电影后会很自然地得出结论:泮源村从村长到小卖部老板,统统是孔家恶少的帮凶。倘若这么理解,电影倒是变得流畅而通俗了。大陆电影是非分明黑白两道的传统,观众大抵是深爱的。但倘若编导的用心果然在此,恐怕我也没有了写这篇文章的闲心。


英雄的逻辑


    回到“英雄”的话题。影片提供给我最大的疑惑在于,李天狗舍己护林的英雄行为到底有多大的“可行性”。在一个尚且有法可依的社会,对邪恶和非法的抗争是不是仍然需要依靠个人的道德力量和牺牲情怀?正义的李天狗被恶霸和“刁民”逼得山穷水尽,沦落到要拿可乐洗脸、拿可乐和面、拿可乐蒸馒头的地步(可口可乐作为一个重要道具的反复出现,总觉得有些刺眼)。这还不够,天狗的儿子遭到绑架威胁,天狗的老婆被引诱和非礼,瘸脚的天狗最后还要被村里人疯狂地围殴。结果当然是,当年的战斗英雄李天狗又“英雄”了一次,他用成为植物人的代价消灭了万恶的孔家三少。


  “值得”和“不值得”的话题固然老套,却不能不提及。在这里,电影《天狗》为我带来的一系列思索是:正义是不是必须靠淋漓的鲜血来诠释?英雄是不是要用无畏的牺牲来证明?“国家的林子”,究竟值不值得用生命去捍卫?有必要申明一句,笔者并不是提倡拒绝承担的极端个人主义,而是对“英雄”诞生的文化土壤存有疑虑。革命战争年代和无政府状态下的思维逻辑,该不该在一个走向法治和人道的常态社会推演?没有理由,也不应该有任何力量,去苛求一个弱小的公民成为毫不利己、视死如归的“钢铁战士”。话说到这里,想起了虚构的“草原英雄小姐妹”和真实的英雄少年赖宁。他们年纪轻轻,却是当之无愧的“英雄”,是牺牲小我保全大我的“楷模”。这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这样的英雄该不该当作“榜样”来鼓励和推崇?教育界对此有过大范围的讨论,本文不拟深究。我想说的是,本质意义上,李天狗和小姐妹、赖宁没有什么区别。让年幼的孩子舍身忘死抢救羊羔和扑火,让一个无助的守林人因为一片林子而被剥夺正当的生活权利乃至生命,都是一样的逻辑——“集体”不能承受之“重”,“个体”与“生命”不容置疑之“轻”——隐藏在民族思维内里的最古怪和荒唐的逻辑。


  《天狗》问世以来,是被当作“批判现实主义”的罕见力作来看待的。影片的确触及到了“现实”某根脆弱的神经,通过一个村庄的寓言,绘出了物质年代欲望膨胀、人性扭曲的症候。但影片的批判锋芒也止步于此。它通过善与恶的二元对立,足以激发观众的正义感和道德情怀,却没有勇气将思考的锋芒指向悲剧之所以产生的根源。《天狗》最大的败笔,就是“清官”吴县长的出场。把万能钥匙交给更高一级的官员(通常是法律和道义的完美化身),甫一出马,调查真相、惩恶扬善、平反……保管一揽子解决问题。这是我们在无数主旋律反腐作品里看到的模式。它为种种难以调和的矛盾提供了一种偶然、虚假而又极不可靠的解决方式。在《天狗》里,乡长村长不是都忌惮于孔家的淫威吗?万一,这个县长也被神通广大的孔家“降服”了呢,这个故事会有结局么?在李天狗的前任“一个比一个贪”的时候,在李天狗走投无路仰天长号的时候,请问,这位明察秋毫、为民请命的县长又在哪里呢?换个角度看,孔家恶霸被铲除,泮源村就一定太平了么?只要那片林子还是村里人谋生和发家的根本,只要这里依然是官商勾结的法律盲区,谁能担保不会出现第二家、第三家恶霸?谁能担保那些天性暴戾的村民不会刁难和虐待下一位守林人?……


    上述追问,落脚点其实只有一个,即对于任何深刻的社会悲剧,我们不要奢望能从个人道德层面上寻求良方。如果不着眼于体制弊端和传统劣习,李天狗(英雄)的眼泪和吴县长(清官)的拍案而起根本无济于事,泮源村翻过这一页,类似的悲剧还将到来。自然,文艺作品无法胜任救国拯民的神圣使命的,返观历史者若能咀出几分“历史”的真义,书写现实者若能从“现实”中提炼出真正的“问题”,已是难能可贵。如前文所述,敏感的《天狗》触及了若干值得反思的现实话题——能够提出这些话题,影片已经足够成就深刻。我们设想一下,假若单纯以警察的调查为线索来结构全片,只是袒露真相和陈述事实,放弃为英雄“正名”的意愿,放弃解决问题的画蛇添足式的企图,那么,《天狗》也许就不会落入“反腐叙事”的陈旧圈套,留下这些令人痛惜的遗憾了。


    说到底,电影的深度在更大程度上来源于事实,而观点往往不那么可靠。这也是《天狗》与《可可西里》的最大差距。


谁叫你赤膊


    为一位不屈不挠的斗争者,李天狗似乎有必要强调斗争的策略。这不是一个革命“彻底性”的问题,而是一个斗争“有效性”的问题。上面讲到过了,李天狗同沆瀣一气的泮源村(对李天狗来说,整个村子里都是恶霸,只有大恶霸、小恶霸之分)的交锋,是力量完全不对等的角力,是输赢结局注定的战斗;在不借助外力的情形下,他根本不可能有取胜的可能。可李天狗是战场下来的英雄,他念念不忘当年在硝烟中的誓死拼杀。为了“上面的指示”,他铁了心要把林子守卫到底。困惑在这里产生了:李天狗守卫林子的唯一结果,只能是把自己逼上穷途末路;而看林子的如果自己都走上了绝路,这林子还有保全的可能么?


    事实上,李天狗可以找到更有效的方式,在保全自己和家人正当权利的前提下履行护林人的职责。比方说,既然写信没有回音,何不打个投诉电话?或者往城里跑一遭,跑林业厅告上一状?(编导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天狗如果进了城,故事也许就该结束了。所以,李天狗走到半路,又莫名奇妙折了回来。)可是,李天狗偏偏选择了一种最无效、最惨烈的斗争方式;这样的斗争不但于敌人毛发无损,而且近乎自戕——它可能的后果,不过是成就了主人公的英雄情结,更迁就了中国观众膜拜英雄的集体无意识。得出上述结论,多少有些残酷。有人会问,李天狗最后不是把三个恶霸给毙了么?怎么能说李天狗徒劳无获?是的,影片末尾,李天狗完成了致命一击——既是对“集体利益”的决绝捍卫,也是个人意义上畅快淋漓的复仇——但也付出了异常惨痛的代价。这里补充一句,我一直难以理解:编导为什么不让李天狗干干净净牺牲掉,偏偏要让英雄沦落为植物人,还要添上植物人流泪这样一个类似韩剧的矫情尾巴?李天狗付出的代价,并不是必须的,而且完全可以避免。用不必付出的代价去完成一件任务,是之谓徒劳。以善抗恶的最好方式,一是有效地消灭恶,二是尽可能保留善,二者不可或缺。拿善去和恶肉搏,本身就是一种损失;哪怕是像李天狗那样以一抵三,终归也是不合算的。


    说起斗争的策略,不禁要绕开了多啰嗦几句。坚持“韧性的战斗”的鲁迅先生,对此可是极其注重的。在他的杂文和书信里,不下数十次谈及这个话题。他反对学生流血请愿,不提倡无谓的牺牲;他一遍遍告诫战士勿要虚掷生命,“要以小本钱换得极大的利息,至少,也必须卖买相当”。在《两地书》中,他和恋人津津有味地探讨起了“壕堑战”理论——“对于社会的战斗,我是并不挺身而出的……欧战的时候,最重‘壕堑战’,战士伏在壕中,有时吸烟,也唱歌,打纸牌,喝酒,也在壕内开美术展览会,但有时忽向敌人开他几枪。中国多暗箭,挺身而出的勇士容易丧命,这种战法是必要的罢。”更有趣的是,在写给萧军萧红的信里,鲁老先生顺手牵来了《三国志》里“虎痴”许褚赤膊上阵的典故——“我们和朋友在一起,可以脱掉衣服,但上阵要穿甲。”这意思很明白了。许褚“也就很中了好几箭”,敢情那叫活该。


    才子金圣叹笑批:“谁叫你赤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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